核心提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市新高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粉末涂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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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市新高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粉末涂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市新高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粉末涂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 真:0758-36465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肇庆市新高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粉末涂料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市新高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区文德四街6号 |
编制单位 | 国环(广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肇庆市新高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肇庆高新区文德四街6号,现有项目年产粉末涂料2000吨。 由于发展需要,拟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更换效率更高的粉末涂料生产线,增加粉末涂料产量粉末涂料6000吨/年。即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粉末涂料8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使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投料、预混合工序废气 | 投料口、混料设备上方设置顶吸罩,利用集气软袋连接设备排放管与风管,收集后进入处理后,由15mDA001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B.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研磨筛分工序废气 | 研磨设备为密闭设备,研磨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管道直连至粉尘回收系统进行粉尘回收收集后经处理通过高度为15mDA003的排气筒排放 | 熔融挤出工序废气 | 项目挤出设备利用集气软袋连接设备排放管与风管,经处理后由15mDA004排气筒 | 厨房油烟 | 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DA002排气筒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Cr300mg/L、氨氮25mg/L、动植物油300mg/L、SS200mg/L,经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间接冷却水 |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 / | 喷淋废水 |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理。 | / | 地面清洗水、产品小型塑料周转箱清洗废水 | 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间地面的清洗,不外排。 | / | 噪声 | 机械设备 | 减振垫、厂房墙体隔声等 | 北面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1)员工生活: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料废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 (3)危险废物:喷淋废水(HW49),废活性炭(HW49),布袋除尘器中收集的未能重新回用至生产中的粉尘(HW12),废机油(HW08),废机油桶(HW08),含油废抹布手套(HW49),沉淀池沉渣(HW1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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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