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
1目标
适度处理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促进废弃物的减少和再生利用,规定有关管理方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废弃物的产生到处理完毕的管理。
3定义
3.1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废物,包括工业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3.2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清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方法认定的危险特性废物。
3.3可回收废物
可再资源化的非危险废物。
3.4不可回收废物
无法实现的回收手段和无法资源化的非危险废弃物。
4运用方法
4.1操作系统
4.1.1管理体制
1)废弃物处理业务的管理责任部门是管理部。
2)危险废物由管理部指定负责人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为总部废物管理负责人。
4.2废弃物削减
4.2.2.1管理部门选定政府批准的废弃物回收商,与此签订废弃物委托处理合同,委托处理废弃物,促进废弃物回收利用。
4.2.2.2各部门经理选择下列适用措施促进废弃物排放量减少。
1)在将废弃物交给回收商处理之前,优先考虑公司内部的回收利用。
-旧文件夹回收
-打印机碳粉盒的再利用(感光硒鼓还可以利用的时候请专业人士添加碳粉)
-木托盘再利用
-其他措施
2)部门包括包装方式的改进(旋转箱的使用、包装材料的最小化等)
3)现场供应商交付物品的包装材料、木栈板、不必要的箱子由供应商带回再利用
4)私人物品禁止在公司内废弃
4.3废物分类、保管
4.3.3.1管理部在公司内设置所需数量的临时废弃物回收场所(临时存放场所),分别设置危险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和不可回收废弃物;委托人处理前集中存放场所(最终存放场所),指定管理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定管理人员。
4.3.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废物、可回收废物和不可回收废物进行分类整理后,放入管理部指定的临时存放场所的分类回收箱或直接送至最终存放场所。
4.3.3.3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将临时存放地的废物转移到最终存放地。
4.3.3.4保管位置和保管设施管理
1)临时存放位置应标明回收废物种类、管理责任人名称、回收时间等,并妥善管理。
2)危险废物的最终存放位置由管理责任部门指定负责存放位置的管理人员,在存放位置明确标明废物的种类和管理人员的名字。
3)管理部实施统一监管,管理部定期检查废物存放位置/设施,确保设施完善,符合法定要求。管理人员应定期整理和整理废物存放位置,避免老鼠、蚊子、蟑螂等害虫繁殖。
4)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废物散落、流失、泄漏、恶臭和火灾。
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办法?
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 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 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 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 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给出的定义,固体废物是指 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弃物,简称固体废物或固废,俗称垃圾,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三、固体废物污染是什么?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产品边角废料、已报废新产品、丧失实际利用价值或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为所有人抛弃的呈固态或半固态状态的物品、物质。
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从其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对水体的污染。
固体废物投入水体,影响和危害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
排入海洋的废物会在一定海域造成生物的死区。
废物堆积或垃圾填埋场,经雨水浸淋,渗出液和滤沥亦会污染河流、湖泊和地下水。
(2)对大气的污染。
固体废物中的尾矿、粉煤灰、干污泥和垃圾中的尘粉会随风飞扬,污染大气。
许多固体废物本身或者在焚化时,会散发毒气和臭气,危害人体健康。
(3)对土壤的污染。
固体废物及其渗出液和滤沥所含的有害物质会改变土壤性质和土壤结构,影响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有碍植物根系生长,或在植物体内积蓄,通过食物链影响到人体健康。
许多种固体废物所含的有毒物质和病原体,除通过生物传播外,还以水汽为媒介传播和扩散,危害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