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的要求和规定,现将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区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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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的要求和规定,现将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区数据中心一期工程竣工环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的要求和规定,现将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区数据中心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区数据中心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北段
建设单位: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工程建成后形成5086 个机柜租用能力,总建筑面积为51550m2。
调查认为,本工程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影响问题,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得到了较好落实,有关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25999199
通讯地址: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北段
三、公示内容
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区数据中心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区数据中心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